古典小说->《喻世明言》(《古今小说》)作者:[明]冯梦龙


纷纷肉眼看成败,谁向尘埃识骏雄?

话说钱王,名镠,表字具美,小名婆留,乃杭州府临安县人氏。其母怀孕之时家中时常火发,及至救之,又复不见,举家怪异。忽一日,黄昏时候,钱公自外而来,遥见一条大蜥蜴,在自家屋上蜿蜒而下,头垂及地,约长丈余,两目熠熠有光。钱公大惊,正欲声张,忽然不见。只见前后火光亘天,钱公以为失火,急呼邻里求救。众人也有已睡的,未睡的,听说钱家火起,都爬起来,收拾挠钩水桶来救火时,那里有什么火!但闻房中呱呱之声,钱妈妈已产下一个孩儿。钱公因自己错呼救火,蒿恼了邻里,十分惭愧,正不过意,又见了这条大蜥蜴,都是怪事,想所产孩儿,必然是妖物,留之无益,不如溺死,以绝后患。

也是这小孩儿命不该绝,本邻有个王婆,平生念佛好善,与钱妈妈往来最厚。这一晚,因钱公呼唤救火,也跑来看。闻说钱妈妈生产,进房帮助,见养下孩儿,欢天喜地,抱去盆中洗裕被钱公劈手夺过孩儿,按在浴盆里面,要将溺死。慌得王婆叫起屈来,倒身护住,定不容他下手,连声道:“罪过,罪过!这孩子一难一度,投得个男身,作何罪业,要将他溺死!自古道:”虎狼也有父子之情。‘你老人家是何意故?“钱妈妈也在床褥上嚷将起来。钱公道:”这孩子临产时,家中有许多怪异,只恐不是好物,留之为害!“王婆道:

“一点点血块,那里便定得好歹。况且贵人生产,多有奇异之兆,反为祥瑞,也未可知。

你老人家若不肯留这孩子时,待老身领去,过继与没孩儿的人家养育,也是一条性命,与你老人家也免了些罪业。“钱公被王婆苦劝不过,只得留了,取个小名,就唤做婆留。有诗为证:五月佳儿说孟尝,又因光怪误钱王。

试看斗文并后稷,君相从来岂夭亡!

古时姜嫄感巨人迹而生子,惧而弃之于野,百鸟皆舒翼覆之,三日不死。重复收养,因名曰弃。比及长大,天生圣德,能播种五谷。帝尧任为后稷之官,使主稼穑,是为周朝始祖。到武王之世,开了周家八百年基业。又春秋时楚国大夫斗伯比与違`子之女偷情,生下一儿。其母違`夫人以为不雅,私弃于梦泽之中。違`子出猎,到于梦泽,见一虎跪下,将乳喂一小儿,心中怪异。那虎乳罢孩儿,自去了。違`子教人抱此儿回来,对夫人夸奖此儿,必是异人。夫人认得己女所生,遂将实情说出。違`子就将女配与斗伯比为妻,教他抚养此儿。

楚国土语唤“乳”做“谷”,唤“虎”做“於菟”,因有虎乳之异,取名曰谷於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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