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典小说->聊斋志异 卷1至4

槌去眠父所,冀报父仇。少间一狼来逡巡嗅之,江不动。无何,摇尾扫其额,又渐俯首舐其
股,江迄不动。既而欢跃直前,将龁其领。江急以锤击狼脑,立毙。起置草中。少间又一狼
来如前状,又毙之。以至中夜杳无至者。
忽小睡,梦父曰:“杀二物,足泄我恨,然首杀我者其鼻白,此都非是。”江醒,坚卧
以伺之。既明,无所复得。欲曳狼归,恐惊母,遂投诸眢井而归。至夜复往,亦无至者。如
此三四夜。忽一狼来啮其足,曳之以行。行数步,棘刺肉,石伤肤。江若死者,狼乃置之地
上,意将龁腹,江骤起锤之,仆;又连锤之,毙。细视之,真白鼻也。大喜,负之以归,始
告母。母泣从去,探眢井,得二狼焉。
异史氏曰:“农家者流,乃有此英物耶!义烈发于血诚,非直勇也。智亦异焉。”

小二

膝邑赵旺夫妻奉佛,不茹荤血,乡中有“善人”之目。家称小有。一女小二绝慧美,赵
珍爱之。年六岁,使与兄长春并从师读,凡五年而熟五经焉。同窗丁生字紫陌,长于女三
岁,文采风流,颇相倾爱。私以意告母,求婚赵氏。赵期以女字大家,故弗许。
未几,赵惑于白莲教,徐鸿儒既反,一家俱陷为贼。小二知书善解,凡纸兵豆马之术一
见辄精。小女子师事徐者六人,惟二称最,因得尽传其术。赵以女故,大得委任。时丁年十
八,游滕泮矣,而不肯论婚,意不忘小二也,潜亡去投徐麾下。女见之喜,优礼逾于常格。
女以徐高足主军务,昼夜出入,父母不得闲。
丁每宵见,尝斥绝诸役,辄至三漏。丁私告曰:“小生此来,卿知区区之意否?”女
云:“不知。”丁曰:“我非妄意攀龙,所以故,实为卿耳。左道无济,止取灭亡。卿慧人
不念此乎?能从我亡,则寸心诚不负矣。”女怃然为间,豁然梦觉,曰:“背亲而行不义,
请告。”二人入陈利害,赵不悟,曰:“我师神人,岂有舛错?”
女知不可谏,乃易髫而髻。出二纸鸢,与丁各跨其一,鸢肃肃展翼,似鹣鹣之鸟,比翼
而飞。质明,抵莱芜界。女以指拈鸢项,忽即敛堕,遂收鸢。更以双卫,驰至山阴里,托为
避乱者,僦屋而居。二人草草出,啬于装,薪储不给,丁甚忧之。假粟比舍,莫肯贷以升
斗。女无愁容,但质簪珥。闭门静对,猜灯谜,忆亡书,以是角低昂,负者骈二指击腕臂焉。
西邻翁姓,绿林之雄也。一日猎归,女曰:“富以其邻,我何忧?暂假千金,其与我
乎!”丁以为难。女曰:“我将使彼乐输也。”乃剪纸作判官状置地下,覆以鸡笼。然后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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