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典小说->聊斋志异 卷1至4

其旧而新是谋,卒之卵覆而鸟亦飞,天之所报亦惨矣!

李司鉴

李司鉴,永年举人也,于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,打死其妻李氏。地方报广平,行永年
查审。司鉴在府前,忽于肉架上夺一屠刀,奔入城隍庙登戏台上对神而跪。自言:“神责我
不当听信奸人,在乡党颠倒是非,着我割耳。”遂将左耳割落,抛台下。又言:“神责我不
应骗人钱财,着我割指。”遂将左指剁去。又言:“神责我不当奸淫妇女,使我割肾。”遂
自阉,昏迷僵仆。时总督朱云门题参革褫究拟,已奉谕旨,而司鉴已伏冥诛矣。邸抄。

五羖大夫

河津畅体元,字汝玉,为诸生时,梦人呼为“五羖大夫”,喜为佳兆。及遇流寇之乱,
尽剥其衣,夜闭置空室。时冬月寒甚,暗中摸索,得数羊皮护体,仅不至死。质明视之,恰
符五数。哑然自笑神之戏己也。后以明经授雒南知县。毕载绩先生志。

毛狐

农子马天荣年二十余,丧偶,贫不能娶。芸田间,见少妇盛妆,践禾越陌而过,貌赤
色,致亦风流。马疑其迷途,顾四野无人,戏挑之,妇亦微纳。欲与野合,笑曰:“青天白
日宁宜为此,子归掩门相候,昏夜我当至。”马不信,妇矢之。马乃以门户向背俱告之,妇
乃去。夜分果至,遂相悦爱。觉其肤肌嫩甚,火之,肤赤薄如婴儿,细毛遍体,异之。又疑
其踪迹无据,自念得非狐耶?遂戏相诘,妇亦自认不讳。马曰:“既为仙人,自当无求不
得。既蒙缱绻,宁不以数金济我贫?”妇诺之。次夜来,马索金,妇故愕曰:“适忘之。”
将去,马又嘱。至夜,问:“所乞或勿忘也?”妇笑,请以异日。愈数日马复索,妇笑向袖
中出白金二锭,约五六金,翘边细纹,雅可爱玩。马喜,深藏于椟。积半岁,偶需金,因持
示人。人曰:“是锡也。”以齿龁之,应口而落。马大骇,收藏而归。至夜妇至,愤致诮
让,妇笑曰:“子命薄,真金不能任也。”一笑而罢。
马曰:“闻狐仙皆国色,殊亦不然。”妇曰:“吾等皆随人现化。子且无一金之福,落
雁沉鱼何能消受?以我陋质固不足以奉上流,然较之大足驼背者,即为国色。”过数月,忽
以三金赠马,曰:“子屡相索,我以子命不应有藏金。今媒聘有期,请以一妇之资相馈,亦
借以赠别。”马自白无聘妇之说,妇曰:“一二日自当有媒来。”马问:“所言姿貌何
如?”曰:“子思国色,自当是国色。”马曰:“此即不敢望。但三金何能买妇?”妇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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