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典小说->四书五经-论语

  子夏曰:“仕而优 ①则学,学而优则仕。”
  【注释】
  ①优:饶,余。
  【译文】
  子夏说:“做官有余力就去学习,学习有余力就去做官。”
  【读解】   
  子夏当然不会想到,他的“学而优则仕”在两千多年后的 “文化大革命”时代会成为“孔家店”的弥天大罪之一。批判者脱 离时代背景并撇开“仕而优则学”不论,当然是一种断章取义,为 我所用的做法。但是,我们也没有必要为了给儒家“平反”而否 认子夏所论读书与做宫之间的密切关系。
  “十年寒窗无人问,一举成名天下闻。”读书人学有所成,考 取功名,通过做官以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社会理想,这的确是 中国古代知识分子成功的人生道路的写照,也是儒家提倡的人生 之路,它所体现的是积极入世的人生态度,并没有什么特别“罪 大恶极”的地方。这就是“学而优则仕。”如果说它有什么问题, 那也是社会和时代的问题,而不是因为子夏这样说了就有了问题。
  至于“仕而优则学”,那就更没有问题了。做官的人在做官有 余力时就去学习,就像我们今天的干部到党校去轮训或到干部专 修班再去拿一个文凭一样,提高提高文化知识水平,增长增长理 论修养,这有什么不好呢?总比做官之余就去“腐败”,仕而优则 “牌”,仕而优则“舞”要好得多吧?所以,“仕而优则学”不仅没 有问题,恐怕还是应该大力提倡的风气哩。
  归结起来,“仕而优则学,学而优则仕”贯串着“学以致用”、 “活到老,学到老”的思想,其合理的内核,至今也仍然值得我们 吸取,而不应该去“批倒批臭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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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外有情
  【原文】
  孟氏①使阳肤②为士师③,问于曾子。曾子曰:“上失其道,民 散久矣。如得其情④,则哀矜而勿喜。”
  【注释】
  ①孟氏:即孟孙氏,鲁国专权的大夫之一。②阳肤:据说是曾子的 学生。③士师:法官。④情:指犯罪的真情。
  【译文】
  孟氏任命阳肤做法官,阳肤向曾子请教。曾子说:“在上位的 人失去道义,民心涣散已经很久了。如果审案时发现犯罪的真情。 应该哀怜同情而不要居功自喜。”
  【读解】   
  法内无情,法外有情。
  当一个法官,按法办理案子,自然不应河情。但了解社会的 实际情形,了解犯罪人的行为动机和导致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, 也是完全应该的。何况,在公正审案,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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